郑州一企业资产处置引争议:2200万债权受让,何以牵动近亿资产与数百债权人利益?

2026-04-15 17:55:46 快讯 admin

近期,河南亿星实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亿星公司”)职工、董庄村村民及众多普通债权人,就(2025)豫01执恢138号执行案件的资产处置问题提出多方质疑。案件涉及债权转让、执行范围、职工权益保障、普通债权人公平受偿等关键问题,事关民营企业生存、职工生计与群众切身利益,备受当地关注。
 
一、债权几经转让,2200万元受让债权引发连锁反应
 
2017年,亿星公司向工行郑州金水支行借款4000万元,以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,法院生效判决确认:工行对案涉土地在2235.73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 
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,该笔债权历经两次转让:由工行金水支行转让至东方资产河南分公司,后又以2200万元价格转让给河南宏冰冷链有限公司(下称“宏冰公司”)。经法院裁定,宏冰公司成为本案申请执行人。
 
亿星公司目前已停产歇业,名下拥有土地、冷库、办公楼等核心资产,估值近亿元。除抵押债权外,企业还拖欠职工工资社保、涉及数百名村民及普通债权人,债务关系复杂,涉及民生稳定。
 
二、执行处置争议焦点:程序合规性与权益平衡受质疑
 
随着执行推进,案涉资产被整体以物抵债,职工、村民债权人与企业方提出多项合法质疑,核心集中在五点:
 
1. 抵押后新增建筑被一并执行
案涉7600平方米建筑为土地抵押后新增,未设立抵押,依法不属于优先受偿范围。此次整体打包抵债,导致普通债权人失去分配基础。

2. 以物抵债未核算差价
抵债资产价值显著高于宏冰公司合法优先债权额度,按照法律规定,超出部分应返还或用于其他债权分配。本案未补足差价即完成处置,利益分配失衡。

3. 职工与普通债权人权益未获优先保障
企业已资不抵债、长期停产,职工工资、社保及普通债权依法应得到合理保护。单一债权人集中受偿,导致职工生计、村民债权难以实现,存在群体性风险。

4. 完税、过户程序不完备即强制交付
以物抵债涉及权属转移,需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并完成过户后方可交付。本案在未完税、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推进腾退,与法定程序不符。

5. 执行异议未获支持,救济渠道受阻
相关方就执行程序提出异议,法院作出(2025)豫01执异663号裁定予以驳回,争议未能通过内部程序化解。
 
三、债权人呼吁:依法纠错,平衡各方利益,守护公平与稳定
 
职工与债权人代表表示,他们尊重生效判决与合法执行,但反对以合法程序掩盖不当处置、损害多数人利益的做法。2200万元的债权受让,若直接导致近亿元资产被单一主体取得,同时让职工失业、债权人血本无归,显然违背公平原则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。
 
目前,职工、村民债权人及企业方共同呼吁:
 
1. 上级法院依法对本案执行进行监督,审查以物抵债裁定的合法性,暂停不当交付行为;

2. 依法区分抵押财产与新增未抵押财产,非抵押资产优先用于职工工资社保清偿,并向普通债权人公平分配;

3. 依法核算资产差价,完善完税、过户等法定程序;

4. 对执行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公正核查,畅通救济渠道,防范化解社会风险。
 
四、期待法治框架下妥善化解
 
债务执行的初衷是定分止争、维护秩序,而非激化矛盾、损害民生。本案涉及金融不良资产处置、民营企业保护、职工与群众债权人权益等多重议题,如何在合法框架内兼顾效率与公平、平衡不同主体利益,考验着司法文明与社会治理水平。
 
我们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,期待相关部门依法履职、公正处置,给职工、债权人与市场一个经得起法律与事实检验的结果。

(内容来源用户投稿,侵删)